小周初中毕业后,一直没有固定工作,靠在饭店、网吧打零工生活。一次偶然的机会,小周从朋友处得知了一个“赚快钱”的门路:只要一个微信号、一台电脑或者手机,冒充美女在网上发布招嫖信息,诱导“客户”转账,就可以轻轻松松赚钱。了解情况之后,小周很快掌握了“赚钱技巧”,开始了招摇撞骗的日子。
小周先从网上购买了大量微信号及身份证信息,将头像换成从网上找到的美女图片,再将微信昵称改成“朵朵”“妍妍”等可爱的女性名字。待手机监听一切准备就绪后,他便开始在特定社交APP上,发布招嫖、裸聊等信息,等待“客户”来添加微信。添加微信好友之后,小周就会发布提前设置好的内容:“XXX服务多少元;XXX服务多少元”,然后根据“客户”的需求提供具体服务信息。
当取得客户信任之后,小周会以上门服务要收取车费、服务费,裸聊要收取保证金、道具费等借口,要求其提前进行转账。待收到转账后,小周会立马将其从微信中删除。为了防止自己伪装的女性身份暴露,小周从来不会发语音,基本上都是打字沟通,但有时候也会提前从网上下载“你好”“我到了”等简单的女性声音,以备不时之需。就这样,远在东北的小周先后多次成功骗取了千里之外的“客户”们,诈骗金额累计3000余元。
裁判结果
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拘役三个月,并处罚金四千元。
裁判说理
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,隐瞒真相,骗取多人钱财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,予以支持。鉴于被告人周某到案后能坦白交代所犯罪行,自愿认罪认罚,已退赃,故予以从轻处罚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法官说法
电信诈骗是指通过电话、网络、短信等方式,编造虚假信息,设置骗局,对受害人实施远程、非接触式诈骗,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。电信诈骗包括以色情引诱方式实施诈骗、以冒充熟人、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实施诈骗、以网络投资理财、网络贷款等方式实施诈骗等多种形式。相比于传统的诈骗行为,电信诈骗具有虚拟性、非接触性及诈骗对象不确定性,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群众识破电信诈骗的难度 ,导致有很多人上当受骗。
法官提醒,在上网时遇到“美女搭讪”要多加小心,自己应洁身自好,避免落入诈骗陷阱。在网络上收到涉及钱财的信息后,要多加谨慎,做到不轻信、不透露、不转账、不汇款,防止被骗。特别是老年群体,在遇到上述情况后要提高警惕,及时和家人沟通,减少不必要的损失。同时,在遭受诈骗行为之后,要及时拨打110报警,让犯罪分子早日受到法律的制裁,保护财产安全。